怀孕几个月去报计生?

楼玥龙楼玥龙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我21岁结婚,结婚后半年怀孕 第一胎,当时不懂,也没有人告诉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其实应该早点办,因为我是外省的) 到生孩子的时候,在医院医生让办的出生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然后给开了住院收据(这个可以报销生育险,一定要保管好,报销时用),出院时给开了新生儿打针,营养费的单子(一定要保存好,报计生用) 回来之后,拿到居委会,给了一张申请表的空白表格,让我们填写(每个地方可能不太一样),就是孕妇的一些基本资料,什么时候初婚,什么时候怀孕,有没有生育险等等。填好了以后交到工作单位,单位统一把表交给计划生育办公室(这个部门一般会在人力资源与劳动保障局里面)。

一个月后,接到计划生育办公室的电话,问一些关于怀孕的问题(主要是询问孕期是否正常,是否有流产,早产等情况发生),做完这些,就等孩子满月或者40天时去医院开出生证明了,这时就可以拿着所有的材料去报计生了。

具体材料是哪些,各个地区要求可能不一样,但是基本上就是以下几种: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最好再复印一张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备用)

2、结婚证复印件

3、孕产期健康检查记录册(医院会给)

4、围产卡(医院会给)

5、婴儿预防接种证原件

6、准生证(有的地区不需要)

7、生育服务证(有的地区不需要,不过现在基本上都改成网上申报了)

8、出院小结,住院费用清单及发票。

9、夫妻双方一寸免冠照片各两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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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怀孕后,你应在本市建《围产保健卡》后15天内或在怀孕14周内(即3个半月内)持《围产保健卡》、《结婚证》、本市户籍一方的《户口簿》、男方的《计划生育证明》,到女方户籍地的村(居)委会申报,办理计生部门的《围产保健联系单》。申报生育登记后,你的《围产保健卡》和《围产保健联系单》要保管好,在每次产检和分娩时都要携带。

外地来沪人员还需要带哪些材料?

外地来沪人员还需要带下列材料:本市户籍一方的《户口簿》、《结婚证》、《生育服务联系单》或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证明,到女方户籍地的村(居)委会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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