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代试管婴儿有要求吗?
我国卫生部规定,实施体外受精的机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实施技术特点相适应的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和生物技术人员。
二、技术负责人应当具高级职称,并有5年以上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或在医疗机构中主管该项技术工作3年以上,从事体外受精工作的人员必须熟悉有关法规以及计划生育的基本知识。
三、有与开展技术相适应的使用性能良好的专用设备和专用的实验室,并具备相应的生物安全、环保和保护受精的设施和措施,保证移植用胚胎的安全。
四、有健全的医疗机构管理制度,有与开展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工作制度。
五、具有与开展内容、工作量相适应的技术用房面积和设施,其中实验室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
六、必须具备符合规定条件的冷冻保存胚胎的场所。
七、必须具有《母婴保健法执行办法》规定的母婴保健技术指导机构进行的技术评估报告。
上述基本条件中的第二到第四条,是保障实施体外受精所必需的硬件设施条件,是保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实施体外受精的机构,必须具备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技术人员和开展相应的医疗用房及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