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几岁是儿童?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规定,任何儿童(18岁以下)都是儿童,不分性别、种族、国籍或社会经济状况如何。该定义覆盖了所有的人,无论其年龄、性别、种族、宗教信仰、血统或其他特征为何。 “儿童”一词有着广泛而确切的意义,并且《儿童权利公约》将“儿童”一词的范围界定为15岁以下。 缔约国承担确保儿童权利的国内法和政策符合《儿童权利公约》所确立的标准。
尽管每个国家可以根据自己的文化背景和人口统计制定自己国家的儿童定义,但应确保定义不歧视任何儿童。各国可自由选择以出生年还是成年年份界定本国儿童,但不能因种族、肤色、民族、语言、地区、宗教或社会出身而歧视任何一个儿童群体。 对儿童的定义可能取决于国家立法,也可能取决于政府政策;它可以是一系列的特征,也可以是单一的特征。
例如,在澳大利亚,未成年人是指17岁及以下的人;而在比利时,指16岁及以下的人。在某些情况下,特定法定条件可能使一个人具有未成年人身份,不论其实际年龄有多大。这些条件可能是出生日期,也可能是犯罪时间、入学时间和假期等。 在加拿大,未成年人是指12岁至17岁之间的人。然而,如果父母同意,12岁的孩子可以被允许从事某些商业活动(如出售玩具)或以其他方式赚钱。
同样,在欧洲一些国家,如果父母或法律监护人同意,未成年人可以打工。在这些国家,儿童工作并非被严格禁止——虽然这样做通常会有一定的限制。 对于“儿童”是什么,各国有不同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