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一个月工资怎么算?
1.《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并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工资。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同时该法第四十六条也有相关规定。因此如果用人单位确实存在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况,劳动者是可以以此为由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足额及时支付劳动者工资,对于拖欠的工资部分,用人单位仍应依法承担支付责任。
3.实务操作中,有些公司会以“保证金”等形式变相扣押员工工资,这种形式是不合法的,也是无效的,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名义克扣或变相扣留劳动者的工资。如果单位确有需要,可通过双方协商一致另行收取一定的保证金,但前提是必须开具正规发票,且必须严格依照约定返还。
4.关于维权途径,您可以先行与单位进行协商,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需要注意的是,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