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利亚生了几个孩子?
罗马书第七章里所描述的情欲交战的经验是发生在重生得救以先还是以后的基督徒属灵经历呢?在教会历史上,对这一个问题曾经有过两种不同的看法。
天特会议(Council of Trent)所提倡的天主教神学主张罗马书第七章里的情欲交战经文是指重生得救以先的基督徒所经历的事。这种意见认为,经文里所说的「我所愿意的善,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倒作了」(罗七19直译),是得救以先的基督徒在律法之下挣扎,无法得胜的事奉,以致无可奈何时转离律法,投奔福音(罗七15~25)。天主教神学所持的理由基本上是根据它对圣经救恩教义的看法。天主教认为藉着洗礼这道圣礼人虽然被重生了,但是人在本性上仍然有罪恶的癖性,他仍然需要靠自己的努力去争战以讨神的喜悦。天特会议所持的这种罗马书第七章之经文是描述得救以前的挣扎观点,事实上也影响了很多新教的基督徒。许多基督徒读罗马书第七章时,都认为那里的经文是讲自己重生得救以先所经历的事。他们认为,只有在信主得救以后,靠主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救赎才有得胜的能力,使罪恶的权势不再辖制着人的心。
与天主教观点相对立的,是归正(Reformed)派所采取的罗马书第七章之经文是描述得救以后的基督徒挣扎的观点。这种观点认为,第七章所描述的基督徒得救以先所不能遵守律法的行为,是保罗所采取的两种不同的身分说的。一种是在得救以先的行为,另一种是他在得救以后的行为。在第一种「属肉体」的身分下,使徒是述说一个不敬虔的人对罪恶和败坏的纵容和喜爱;但是在第二种「属灵」的身分下,保罗却是述说一个重生得救的基督徒(罗七6)在属灵生命成长上所遭遇的困难。他所指的「我」是包括所有重生的信徒所说的(罗七12~20)。他所经历的挣扎不是得救以前的挣扎,而是得救以后在「新我」中所遭遇的争战。因为救恩不是使人脱离罪恶权势的本身,而是使人从罪恶权势的辖制下得释放。既然罪恶的权势本身仍未完全灭除,所以仍然会在基督徒里面作乱。我们仍然会在里面感觉到那引诱我们去犯罪的可恶「情欲」(罗七5),只是在耶稣基督里我们不再被「情欲」所辖制了(罗八2)。这种观点得到许多属归正派神学背景的新教解经家的支持(如加尔文Johncalvin)。他们基本上是持守保罗在罗马书中所采取的「两个我」的看法,而不是「一个我」的看法。也就是说圣经里面所说的「老我」和「新我」是完全独立的,「新我」里面是完全没有「老我」之罪恶败坏的影响的。因此,当一个人得救以后,他里面「老我」里面那些罪恶败坏的权势,虽然尚未灭除,但是在「新我」中是没有那些罪恶败坏的。
以上在查考罗马书第七章经文的时候所遭遇的难题和提出的意见,基本上反映出解经家在「老我」和「新我」上的看法不同。罗马书第七章所描述的情欲交战,到底是发生在得救以先呢?还是得救以后呢?要正确理解经文的意义,必须仔细研读第七章的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