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法院一般变更孩子抚养权有以下几种情况:
1、原抚养的一方患了传染病或寻衅滋事遇到了违法情况,对子女身心健康的确有一定不利影响的。
2、原抚养方的基础较好,但遇到了特殊困难或者经济情况明显恶化的,明显无法或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3、已满十岁的未成年子女,如果原抚养的一方不同意,想要变更的具体意见的。
4、如果有其他合理合法的确实需要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况。对于孩子未满两周岁的,由于处于哺乳期,因此一般不建议变更。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