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分几个月给?
1、国家没有统一的生育津贴发放标准,由各省根据当地情况自行制定; 2、各地发放的生育津贴,有的直接打到女职工的社保账户中(北京),有的是支付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转给女职工。
3、生育保险要连续缴满9个月或累计满12个月才有得报。
4、以深圳市为例: (1)生育津贴支付期限 生育津贴为职工产假或休假期间的工资,享受生育津贴的条件是所在单位为本人参加生育保险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女职工生育或者在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享受生育津贴的期限是根据其怀孕前缴费年限确定的: ①参保人正常参保且连续缴费未满1年的,其生育保险待遇按参保地生育保险有关规定执行;待其连续缴费已满1年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继续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②参保人停保在前,其孕产次年在正常参保缴费的,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
③参保人在原参保地中断缴费0—1个月的,其在原参保地享受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在新参保地不再重复参加并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 ④参保人原在一个统筹地区正常参保且连续缴费满1年,因工作变动中断缴费0—6个月的,在现参保地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并享受相应的医疗待遇; 在现参保地领取生育津贴和享受相应医疗待遇的截止日期为孕周对应的当月末; 参保人原在一个统筹地区正常参保且连续交费满1年,因工作变动中断缴费7个月以上的,应回原参保地领取生育津贴并享受相应的医疗待遇,具体截止时间以户籍地或原参保地计生部门批准怀孕时间为准(计算到月); 参保人原在一个统筹地区正常参保但连续缴费不满1年的,不得领取生育津贴,其医疗费按照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