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双方离婚后,需要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具体区分不同年龄情况处理,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具体来说,确定由哪一方直接抚养,需要综合考虑父母及其各自父母的年龄、文化程度、收入状况、居住环境、双方的工作性质和稳定性、与子女生活时间的长短、双方与子女的亲密程度,小孩生活、学习现状以及父母双方的思想品德、心理状况、人格魅力、有无不良嗜好、经济能力、是否有充裕的时间照顾小孩等各方面因素。
原则上,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需在离婚诉讼前已做绝育手术或已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不良生活习惯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
5、双方不能就抚养问题达成一致,如果子女已满十周岁,应考虑子女意见,征求子女的意见,作为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