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六个月怎么算?
怀孕第14个月及产后最初3个月,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者的法定工作时间或安排加班。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 孕期增加休息时间的“产假”: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生育后休产假期限的“产假”,根据国务院《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90天,难产者(剖腹产)增加产假15天。
对晚育(满24岁)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性职工,产假延至子女满三周岁为止。 当然,如果女方符合早育的条件并且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话,那么无论是否处于孕期,都可以享受长达一年的“产假”。 根据上述法规,建议孕期的女性员工在身体情况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多休假、享待遇,同时提醒企业不可因女性员工的生育行为而降低其工资性收入的支付。
至于哺乳期的工资福利待遇,《劳动合同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也都有明确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十五条也指出!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性职工安排1小时喂奶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