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出生证明怎么补办?
《出生医学证明》不慎遗失、损坏,公民应当向原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医疗机构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1)新生儿父母书面申请。
(2)新生儿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新生儿父母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关于新生儿未办理《常住人口登记表》的证明及《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
(4)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医疗机构提供的新生儿出生信息证明。
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经主管院长、签发人审核并签字后,为新生儿父母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原《出生医学证明》遗失、损坏时间超过一年的,新生儿父母须在地级市以上报刊刊登声明作废后,才能申请补发。由补发机构在存根反面注明“原《出生医学证明》第×××××号,于××××年××月××日补发”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