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偷窃行为怎么处理?
五岁的孩子,第一次偷拿超市的东西,被发现之后,家人带她主动退还东西并道歉,超市经理要求赔偿且不给凭证(当时孩子太小了不记得价钱),家长觉得赔偿金额是诬陷要求看监控被拒绝,于是报警,警察到现场之后查看监控确定东西被偷并且找到了孩子,随后问清楚情况之后让妈妈带走孩子,期间因为妈妈一直抱怨超市方的不作为(没有监控录像)以及对孩子的伤害(心理阴影),警察对商场方进行了斥责,并要求其对待顾客和消费者时应当更耐心、更加友善。
之后没多久,妈妈又来到超市,说是在家和孩子沟通了,孩子的态度不好等,要求再次调解,超市经理出于无奈,只要求妈妈监督孩子道谦,并且经理亲自把孩子买的好东西还给了妈妈,妈妈这才满意离开。
这个案例其实挺能说明问题的。 首先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负相应的刑事责任,但是考虑到年龄特点,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实施犯法的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司法机关可以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也可以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收容教养。对于您讲的情况,如果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话,该小孩应该被处以一定的治安惩罚(如罚金或劳动教养),同时,由于该行为给被侵害人(超市)造成了一定的损失,该小孩的家人除了应当支付赔偿金外,还应承担该超市主张的律师费等相关费用。
其次,从人文关怀的角度来看,该事件的发生,除了有未成年子女教育问题的原因之外,也应该注意到家庭教育的缺失及社会风气的感染。我们很难想象一个5岁的小女孩单独在超市购物时会拿起货架上的商品而不加购买。同时,我们应该意识到当前我国正在积极推进法制建设,但公民的法治观念尚需加强。一方面我们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另一方面也要树立起“权利义务相统一”的理念,不能因为未成年人小就让其无限地放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