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一个月能吃保胎药吗?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在孕早期(12周前),是没有所谓的“保胎”药物的! 因为在这个时期内,如果有流产风险(先兆流产、难免流产),通常的原因是胚胎本身异常或者母体因素造成的,对于胚胎的异常情况,临床上也没有特别有效的药物来干预,而母体因素导致的流产能通过生活方式的调整(休息、调节情绪等等)或者药物治疗得到改善。所以在此阶段的所谓“保胎”药物可以说都是徒劳。 当然,如果确定是母体因素导致的不完全流产,在排出绒毛膜下血肿的可能性后,可以应用黄体酮类药物进行保胎治疗。但一般不建议长期大量使用此类药物,因为在孕期长期使用黄体酮类药物有可能影响胎儿神经发育。
但是需要提醒的是:在确认有流产风险的情况下,如果没有明确的用药禁忌,我们通常会给予患者适量的黄体酮类药物进行“保胎”治疗。因为黄体酮类药物之所以被称之为“类固醇性激素”,其药理作用即是促进黄体的形成并发挥功能,从而间接起到保胎的作用。而且这种药本身对母体以及宝宝一般不会造成什么不良的影响。 但是需要注意,对于黄体酮类药物的使用也是有严格禁忌的,例如患有妊娠高血压的病人就不能使用该类药物,如果孕妇本人存在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如柯兴综合征),由于身体自身能够产生足够的黄体酮,也不宜使用该类药物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