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有几个月?
产假一般98天,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对女职工生育按下列办法工资照发: (一)妇女产假九十八天的,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七十三天,属于晚育的另加三十天(难产的多一天);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二)妊娠三个月以内自然流产的和七个月以上早产的全假四十二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七天,产后二十三天天,都属于早孕流产物,发给病假工资百分之六十;
(三)孕妇妊娠期间因疾病引起的休假期,由医疗部门出具证明,经所在单位批准。病假工资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60%计发。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孩子,增加产假15天。”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男性职工和女性非哺乳期的产妇提供一定时间的带薪假期以用于休法定婚假、产假以及护理假等假期而无需扣除工资。具体规定如下: 第七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七十三条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依法享有生育津贴。
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民营企业中的女职工也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九条 对难产女职工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孩子增加15天时间。
第十条男职工享受护理假的天数与女职工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