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如何检查视力?
1.初查(散瞳) 通常,对于初次验光的孩子,我们会选择充分散瞳来排除假性近视的可能。 由于睫状肌具有调节功能,当它收缩时,晶状体凸度增加,屈光力增强,使平行光线经过眼睛聚焦后,能够在视网膜上形成清晰的物像;反之,如果睫状肌松弛,晶状体变扁平,屈光力减弱,即使是远视眼也能获得良好的裸眼视力。这种调节作用是双眼的协同运动并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完成。在初次验光时,为了尽量排除由睫状肌痉挛所引起的“假性”近视,需使用一定浓度的阿托品液滴,通过散瞳作用使睫状肌完全放松,达到完全失明的目的。一般在药物发挥作用后的2-4周左右进行复查,在此期间避免近距离用眼以避免加重近视的发展。 对于已有近视表现、或散瞳后远视程度显著升高(大于+3.00D)、或出现明显的视疲劳症状的孩子,应考虑存在真性近视的可能性,建议验配合适的镜片矫正。
2.复验 配戴眼镜的初期,应该根据孩子的适应能力,定期复查,一般以7天为宜,之后每隔1个月、或者2个月、乃至半年复验一次。 复查的内容主要包括验光、试镜,观察孩子视力的变化情况,若戴镜后视力稳定,则表明眼镜度数合适。如果发现戴镜后视力下降,则有可能是以下几种原因: ① 初始验光有误,需要重验光确定准确度数;
② 眼镜加工误差,如光学中心偏差等,应当调整完善;
③ 孩子戴镜后经常眯眼、揉眼,可能是眼镜配不适,应及时进行调整;
④ 虽然戴镜后肉眼看不见的倾斜,但是机器测量却有残余斜度,应继续戴用,定期观察;
⑤ 个别孩子可能因不适应新的镜片,导致视觉功能障碍现象的出现,如头晕、恶心等症状,此时切不可强行佩戴,而应当停戴一段时间,待眼睛适应后再行佩戴。